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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Number of reading:   Release date: 2014-09-20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提高优秀生源选拔质量和选拔效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和《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名额推荐

英语系7人,日语系7人。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综合测评不超过1个B等,未受过任何处分。

2英语专业要求专业四级通过,所修二外至少一次成绩≥80分;日语专业要求日语能力测试一级通过,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

3、大学期间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4、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三、申请步骤

1、申请方式:请申请者提交《外国语学院2015年免试推荐研究生申请表》。同时,各类申请资格证明和申请加分证明,请附证书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否则视为申请无效或不予加分。交至外语院学生办(教学楼A308)。

2、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15日上午10:00。

3、推荐名单:9月18日前由学院根据保研排名方法产生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由学校进行统一公示。

四、排名方法

(一)排名按综合成绩排序

学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即: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分。学业成绩指学生所有成绩档案中记录的成绩加权平均分;综合素质加分是指学生在读期间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获得各级奖项和表彰按规定进行量化折算的总和。两部分分别占排名成绩的75%、25%。用公式表述为:综合排名成绩=(个人GPA绩点÷本年级最高GPA)×75+ 综合素质得分。

(二)综合素质得分的计算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表现包括学生在本校就读期间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获得各级奖项和表彰,综合素质能力表现的成绩累计不超过25分,超过25分的按25分计算。具体加分条件如下:

1、在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核心期刊每篇计8分;非核心每篇计1分且最高累计不超过3分,核心与非核心界定方法按南京农业大学学术榜的规定界定。

2、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名人奖学金等非单纯资助性的奖学金,每次计1分;校级三好学生一等、二等每次分别计0.5分,0.2分;校单项奖学金计0.2分;国家励志奖学金、唐仲英奖学金等资助性奖学金不计分。

3、在读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方面等比赛,获得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计4分、3分、2分。省级(特)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计3分、2分、1分,市级(特)一、二、三等每次分别计2分、1分、0.5分。校级(特)一、二、三等每次计1分、0.5分、0.2分。金银铜奖或各类比赛设的一、二、三名参照同级别的一、二、三等奖加分。在一届比赛中,获得多个奖励的,以最高名次做加分依据,且只加一次分。

4、参加且已结题大学科研训练项目,国家级项目主持人4分、参与人1分;省级项目主持人3分、参与人1分;校级(含SRT)项目主持人2分、参与人1分。

5、获得省级或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励,每次计2分;获得校级“十佳”评选、“团员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者,每次计1分;校级优秀团员、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表彰、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等表现突出且获得表彰者每次计0.5分。校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和先进宿舍等校级集体奖励各计0.2分,累计加分。

6、本科期间获得上海外语高级口译证书计3分,中级口译证书计1分;通过国家人事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一级证书计5分,二级证书计3分,三级证书计2分。

7、担任学校或学院学生会、社团、党建班、团委等部长及以上干部并考核优秀,计1分;任各班班干部及学校或学院学生会、社团、党建班、团委等副部长(含下班党员、支部书记等)并考核优秀,计0.5分。以上所任职务都必须满一个学期及以上且只加分一次(以最高级别做加分依据)。

8、有突出贡献或先进事迹加分,需由学院认定。

五、其他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竞赛中获全国性一、二等奖(若为团体奖,个人排名须为前3名或前1/2),或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或已发表SCI第二作者以上论文等,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和推荐条件中第2条款的限制,直接获取该学院的推免生资格,有关学生的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天,具体时间安排依照研究生院通知。

六、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

2015年外语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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